卷一二八 宋纪十

〔南朝〕起阏逢敦牂(甲午),尽著雍阉茂(戊戌),凡五年。

◎ <font color="#1B5969">〔南朝〕</font><b>宋世祖孝武皇帝·上</b>

〔南朝〕

宋世祖孝武皇帝 孝建元年

(甲午 公元454年)

春,正月,己亥朔,上祀南郊,改元,大赦。甲辰,以尚书令何尚之为左光禄大夫、护军将军,以左卫将军颜竣为吏部尚书、领骁骑将军。

壬戌,更铸孝建四铢钱。

乙丑,魏以侍中伊馛为司空。〔〖按〗馛,光绪本误作馥。〕

丙子,立皇子子业为太子。

初,江州刺史臧质,自谓人才足为一世英雄;太子劭之乱,质潜有异图,以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庸暗易制,欲外相推奉,因而覆之。质于义宣为内兄,既至江陵,即称名拜义宣。义宣惊愕问故,质曰:“事中宜然。”时义宣已奉帝为主,故其计不行。及至新亭,又拜江夏王义恭,曰:“天下屯危,礼异常日。”

劭既诛,义宣与质功皆第一,由是骄恣,事多专行,凡所求欲,无不必从。义宣在荆州十年,财富兵强;朝廷所下制度,意有不同,一不遵承。质自建康之江州,舫千余乘,部伍前后百余里。帝方自揽威权,而质以少主遇之,政刑庆赏,一不咨禀。擅用湓口、钩圻米,台符屡加检诘,渐致猜惧。

帝淫义宣诸女,义宣由是恨怒。质乃遣密信说义宣,以为“负不赏之功,挟震主之威,自古能全者有几?今万物系心于公,声迹已著;见几不作,将为它人所先。若命徐遗宝、鲁爽驱西北精兵来屯江上,质帅九江楼船为公前驱,已为得天下之半。公以八州之众,徐进而临之,虽韩、白更生,不能为建康计矣。且少主失德,闻于道路;沈、柳诸将,亦我之故人,谁肯为少主尽力者?夫不可留者年也,不可失者时也。质常恐溘先朝露,不得展其旅力,为公扫除,于时悔之何及。”义宣腹心将佐咨议参军蔡超、司马竺超民等咸有富贵之望,欲倚质威名以成其业,共劝义宣从其计。质女为义宣子采之妇。义宣谓质无复异同,遂许之。超民,夔之子也。臧敦时为黄门侍郎,帝使敦至义宣所,道经寻阳,质更令敦说诱义宣,义宣意遂定。”

豫州刺史鲁爽有勇力,义宣、质素与之相结。义宣密使人报爽及兖州刺史徐遗宝,期以今秋同举兵。使者至寿阳,爽方饮醉,失义宣指,即日举兵。爽弟瑜在建康,闻之,逃叛。爽使其众戴黄标,窃造法服,登坛,自号建平元年;疑长史韦处穆、中兵参军杨元驹、治中庾腾之不与己同,皆杀之。遗宝亦勒兵向彭城。

二月,义宣闻爽已反,狼狈举兵。鲁瑜弟弘为质府佐,帝敕质收之,质即执台使,举兵。

义宣与质皆上表,言为左右所谗疾,欲诛君侧之恶。义宣进爽号征北将军。爽于是送所造舆服诣江陵,使征北府户曹版义宣等,文曰:“丞相刘,今补天子,名义宣;东骑臧,今补丞相,名质;平西朱,今补车骑,名修之。皆版到奉行。”义宣骇愕,爽所送法物并留竟陵,不听进。质加鲁弘辅国将军,下戍大雷。义宣遣咨议参军刘谌之将万人就弘,召司州刺史鲁秀,欲使为谌之后继。秀至江陵见义宣,出,拊膺曰:“吾兄误我,乃与痴人作贼,今年败矣!”

义宣兼荆、江、兖、豫四州之力,威震远近。帝欲奉乘舆法物迎之,竟陵王诞固执不可,曰:“奈何持此座与人!”乃止。

己卯,以领军将军柳元景为抚军将军;辛卯,以左卫将军王玄谟为豫州刺史。命元景统玄谟等诸将以讨义宣。癸巳,进据梁山洲,于两岸筑偃月垒,水陆待之。义宣自称都督中外诸军事,命僚佐悉称名。

甲午,魏主诣道坛受图箓。

丙申,以安北司马夏侯祖欢为兖州刺史。三月,己亥,内外戒严。辛丑,以徐州刺史萧思话为江州刺史,柳元景为雍州刺史。癸卯,以太子左卫率庞秀之为徐州刺史。

义宣移檄州郡,加进位号,使同发兵。雍州刺史朱修之伪许之,而遣使陈诚于帝。益州刺史刘秀之斩义宣使者,遣中兵参军韦崧将万人袭江陵。

戊申,义宣帅众十万发江津,舳舻数百里。以子慆〔〖按〗光绪本误作滔,注释作慆。〕为辅国将军,与左司马竺超民留镇江陵。檄朱修之使发兵万人继进,修之不从。义宣知修之贰于己,乃以鲁秀为雍州刺史,使将万余人击之。王玄谟闻秀不来,喜曰:“臧质易与耳!”

冀州刺史垣护之妻,徐遗宝之姊也,遗宝邀护之同反,护之不从,发兵击之。遗宝遣兵袭徐州长史明胤于彭城,不克。胤与夏侯祖欢、垣护之共击遗宝于湖陆,遗宝弃众焚城,奔鲁爽。

义宣至寻阳,以质为前锋而进,爽亦引兵直趣历阳,与质水陆俱下。殿中将军沈灵赐将百舸,破质前军于南陵,擒军主徐庆安等。质至梁山,夹陈两岸,与官军相拒。

夏,四月,戊辰,以后将军刘义綦为湘州刺史;甲申,以朱修之为荆州刺史。

上遣左军将军薛安都、龙骧将军南阳宗越等戍历阳,与鲁爽前锋杨胡兴等战,斩之。爽不能进,留军大岘,使鲁瑜屯小岘。上复遣镇军将军沈庆之济江,督诸将讨爽;爽食少,引兵稍退,自留断后。庆之使薛安都帅轻骑追之,丙戌,及爽于小岘。爽将战,饮酒过醉,安都望见爽,即跃马大呼,直往刺之,应手而倒,左右范双斩其首。爽众奔散,瑜亦为部下所杀。遂进攻寿阳,克之。徐遗宝奔东海,东海人杀之。

李延寿论曰:凶人之济其身,非世乱莫由焉。鲁爽以乱世之情,而行之于平日,其取败也宜哉!

南郡王义宣至鹊头,庆之送爽首示之,并与书曰:“仆荷任一方,而衅生所统。近聊帅轻师,指往翦扑,军锋裁及,贼爽授首。公情契异常,或欲相见,及其可识,指送相呈。”爽累世将家,骁猛善战,号万人敌。义宣与质闻其死,皆骇惧。

柳元景军于采石;王玄谟以臧质众盛,遣使来求益兵,上使元景进屯姑孰。

太傅义恭与义宣书曰:“往时仲堪假兵,灵宝寻害其族;孝伯推诚,牢之旋踵而败。臧质少无美行,弟所具悉。今藉西楚之强力,图济其私;凶谋若果,恐非复池中物也。”义宣由此疑之。

五月,甲辰,义宣至芜湖,质进计曰:“今以万人取南州,则梁山中绝;万人缀梁山,则玄谟必不敢动;下官中流鼓棹,直趣石头,此上策也。”义宣将从之。刘谌之密言于义宣曰:“质求前驱,此志难测。不如尽锐攻梁山,事克然后长驱,此万安之计也。”义宣乃止。

冗从仆射胡子反等守梁山西垒,会西南风急,质遣其将尹周之攻西垒;子反方渡东岸就玄谟计事,闻之,驰归。周之攻垒甚急,偏将刘季之帅水军殊死战,求救于玄谟,玄谟不遣;大司马参军崔勋之固争,乃遣勋之与积弩将军垣询之救之。比至,城已陷,勋之、询之皆战死。询之,护之之弟也。子反等奔还东岸。质又遣其将庞法起将数千兵趋南浦,欲自后掩玄谟,游击将军垣护之引水军与战,破之。

朱修之断马鞍山道,据险自守。鲁秀攻之不克,屡为修之所败,乃还江陵,修之引兵蹑之。或劝修之急追,修之曰:“鲁秀,骁将也;兽穷则攫,不可迫也。”

王玄谟使垣护之告急于柳元景曰:“西城不守,唯余东城万人。贼军数倍,强弱不敌。欲退还姑孰,就节下协力当之,更议进取。”元景不许,曰:“贼势方盛,不可先退,吾当卷甲赴之。”护之曰:“贼谓南州用三万人,而将军麾下裁十分之一,若往造贼垒,则虚实露矣。王豫州必不可来,不如分兵援之。”元景曰:“善!”乃留赢弱自守,悉遣精兵助玄谟,多张旗帜。梁山望之如数万人,皆以为建康兵悉至,众心乃安。

质请自攻东城。咨议参军颜乐之说义宣曰:“质若复克东城,则大功尽归之矣;宜遣麾下自行。”义宣乃遣刘谌之与质俱进。甲寅,义宣至梁山,顿兵西岸,质与刘谌之进攻东城。玄谟督诸军大战,薛安都帅突骑先冲其陈之东南,陷之,斩谌之道,刘季之、宗越又陷其西北,质等兵大败。垣护之烧江中舟舰,烟焰覆水,延及西岸,营垒殆尽;诸军乘势攻之,义宣兵亦溃。义宣单舸迸走,闭户而泣,荆州人随之者犹百余舸。质欲见义宣计事,而义宣已去。质不知所为,亦走,其众皆降散。己未,解严。

癸亥,以吴兴太守刘延孙为尚书右仆射。

六月,丙寅,魏主如阴山。

臧质至寻阳,焚烧府舍,载妓妾西走;使嬖人何文敬领余兵居前,至西阳。西阳太守鲁方平绐文敬曰:“诏书唯捕元恶,余无所问。不如逃之。”文敬弃众亡去。质先以妹夫羊冲为武昌郡,质往投之。冲已为郡丞胡庇之所杀,质无所归,乃逃于南湖。掇莲实啖之,追兵至,以荷覆头,自沉于水,出其鼻。戊辰,军主郑俱儿望见,射之,中心,兵刃乱至,肠胃萦水草,斩首送建康,子孙皆弃市,并诛其党豫章太守乐安任荟之、临川内史刘怀之、鄱阳太守杜仲儒。仲儒,骥之兄子也。功臣柳元景等封赏各有差。

丞相义宣走至江夏,闻巴陵有军,回向江陵,众散且尽,与左右十许人徙走,脚痛不能前,僦民露车自载,缘道求食。至江陵郭外,遣人报竺超民,超民具羽仪兵众迎之。时荆州带甲尚万余人,左右翟灵宝诫义宣使抚慰将佐,以“臧质违指授之宜,用致失利。今治兵缮甲,更为后图。昔汉高百败,终成大业!”而义宣忘灵宝之言,误云“项羽千败”,众咸掩口。鲁秀、竺超民等犹欲收余兵更图一决;而义宣惛沮,无复神守,入内不复出,左右腹心稍稍离叛。鲁秀北走,义宣不能自立,欲随秀去,乃携息慆及所爱妾五人着男子服相随。城内扰乱。白刃交横,义宣惧,坠马,遂步进;竺超民送至城外,更以马与之,归而城守。义宣求秀不得,左右尽弃之,夜,复还南郡空廨;旦日,超民收送刺奸。义宣止狱户,坐地叹曰:“臧质老奴误我!”五妾寻被遣出,义宣号泣,语狱吏曰:“常日非苦,今日分别始是苦。”鲁秀众散,不能去,还向江陵,城上人射之,秀赴水死,就取其首。

诏右仆射刘延孙使荆、江二州,旌别枉直,就行诛赏;且分割二州之地,议更置新州。

初,晋氏南迁,以扬州为京畿,谷帛所资皆出焉;以荆、江为重镇,甲兵所聚尽在焉,常使大将居之。三州户口,居江南之半,上恶其强大,故欲分之。癸未,分扬州浙东五郡置东扬州,治会稽;分荆、湘、江、豫州之八郡置郢州,治江夏;罢南蛮校尉,迁其营于建康。太傅义恭议使郢州治巴陵,尚书令何尚之曰:“夏口在荆、江之中,正对沔口,通接雍、梁,实为津要。由来旧镇,根基不易,既有见城,浦大容舫,于是为便。”上从之。既而荆、扬因此虚耗,尚之请复合二州,上不许。

戊子,省录尚书事。上恶宗室强盛,不欲权在臣下;太傅义恭知其指,故请省之。

上使王公、八座与荆州刺史朱修之书,令丞相义宣自为计。书未达,庚寅,修之入江陵,杀义宣,并诛其子十六人,及同党竺超民、从事中郎蔡超、咨议参军颜乐之等。超民兄弟应从诛,何尚之上言:“贼既遁走,一夫可擒。若超民反覆昧利,即当取之,非唯免愆,亦可要不义之赏。而超民曾无此意,微足观过知仁。且为官保全城府,谨守库藏,端坐待缚。今戮及兄弟,则与其余逆党无异,于事为重。”上乃原之。

秋,七月,丙申朔,日有食之。

庚子,魏皇子弘生;辛丑,大赦,改元兴光。

丙辰,大赦。

八月,甲戌,魏赵王深卒。

乙亥,魏主还平城。

冬,十一月,戊戌,魏主如中山,遂如信都;十二月,丙子,还,幸灵丘,至温泉宫;庚辰,还平城。



【作者介绍】

  司马光(1019年11月17日-1086年),字君实,号迂叟,陕州夏县(今山西夏县)涑水乡人,《宋史》,《辞海》等明确记载,世称涑水先生。生于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。北宋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历仕仁宗、英宗、神宗、哲宗四朝,卒赠太师、温国公,谥文正,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《资治通鉴》,为人温良谦恭、刚正不阿,其人格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,历来受人景仰。生平著作甚多,主要有史学巨著《资治通鉴》、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》、《稽古录》、《涑水记闻》、《潜虚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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