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〇一 唐纪十七

起玄黓阉茂(壬戌)八月,尽上章敦牂(庚午),凡八年有奇。

◎唐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·中之上

唐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 龙朔二年

(壬戌 公元662年)

八月,壬寅,以许敬宗为太子少师、同东西台三品、知西台事。〔〖胡三省注〗同中书门下三品、知中书事。〕

九月,戊寅,初令八品、九品衣碧。

冬,十月,丁酉,上幸骊山温汤,太子监国;丁未,还宫。

庚戌,西台侍郎陕人上官仪同东西台三品。〔〖胡三省注〗西台侍郎,即中书侍郎。陕,失冉翻。〕

癸丑,诏以四年正月有事于泰山,仍以来年二月幸东都。

左相许圉师之子奉辇直长自然,游猎犯人田,〔〖胡三省注〗奉辇直长,即尚辇直长。殿中六局直长,正七品。龙朔改尚辇局为奉辇局。相,息亮翻。长,知两翻。〕田主怒,自然以鸣镝射之。圉师杖自然一百而不以闻。田主诣司宪讼之,司宪大夫杨德裔不为治。西台舍人袁公瑜遣人易姓名上封事告之,〔〖胡三省注〗西台舍人,即中书舍人。〕上曰:“圉师为宰相,侵陵百姓,匿而不言,岂非作威作福!”圉师谢曰:“臣备位枢轴,以直道事陛下,不能悉允众心,故为人所攻讦。至于作威福者,或手握强兵,或身居重镇;臣以文吏,奉事圣明,惟知闭门自守,何敢作威福!”上怒曰:“汝恨无兵邪!”许敬宗曰:“人臣如此,罪不容诛。”遽令引出。诏特免官。〔〖胡三省注〗《考异》曰:旧本纪:“十一月辛未,圉师下狱。”新本纪:“十一月辛末,圉师贬虔州刺史。”今据《实录》,辛未,免官,久之,贬虔州刺史。旧纪,贬虔州刺史在三年二月。新本纪误。〕

癸酉,立皇子旭轮为殷王。〔〖胡三省注〗旭轮后改名旦,是为睿宗。〕

十二月,戊申,诏以方讨高丽、百济,河北之民,劳于征役,其封泰山、幸东都并停。

䫻海道总管苏海政受诏讨龟兹,敕兴昔亡、继往绝二可汗发兵与之俱。至兴昔亡之境,继往绝素与兴昔亡有怨,〔〖胡三省注〗事见上卷显庆二年注。〕密谓海政曰:“弥射谋反,请诛之。〔〖胡三省注〗阿史那弥射是为兴昔亡可汗。〕”时海政兵才数千,集军吏谋曰:“弥射若反,我辈无噍类,不如先事诛之。”乃矫称敕,令大总管赍帛数万段赐可汗及诸酋长,兴昔亡帅其徒受赐,海政悉收斩之。其鼠尼施、拔塞干两部亡走,〔〖胡三省注〗鼠尼施啜,咄陆五部之一也;拔塞干俟斤,弩失毕五部之一也。酋,慈由翻。长,知两翻。帅,读曰率。尼,女夷翻。〕海政与继往绝追讨,平之。军还,至疏勒南,弓月部复引吐蕃之众来,欲与唐兵战;海政以师老不敢战,以军资赂吐蕃,约和而还。由是诸部落皆以兴昔亡为冤,各有离心。继往绝寻卒,十姓无主,有阿史那都支及李遮匐收其馀众附于吐蕃。〔〖胡三省注〗为都支、遮匐连兵反张本。〕

是岁,西突厥寇庭州,刺史来济将兵拒之,谓其众曰:“吾久当死,幸蒙存全以至今日,当以身报国!”遂不释甲胄,赴敌而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