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孝灵皇帝 光和五年

(壬戌 公元182年)

春,正月,辛未,赦天下。

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、二千石为民蠹害者。太尉许戫、司空张济承望内官,受取货赂,其宦者子弟、宾客,虽贪污秽浊,皆不敢问,而虚纠边远小郡清修有惠化者二十六人,吏民诣阙陈诉。司徒陈耽上言:“公卿所举,率党其私,所谓放鸱枭而囚鸾凤。”〔〖胡三省注〗《考异》曰:《刘陶传》:“光和五年,以谣言举二千石。耽与议郎曹操上言。”按耽已为司徒,不应与议郎同上言。王沈魏书曰:“是岁以灾异博问得失,太祖因此上书切谏”,不云与耽同上言也。今但云陈耽。〕帝以让彧、济,由是诸坐谣言征者,悉拜议郎。

二月,大疫。

三月,司徒陈耽免。

夏,四月,旱。

以太常袁隗为司徒。

五月,庚申,永乐宫署灾。

秋,七月,有星孛于太微。

板楯蛮寇乱巴郡,连年讨之,不能克。帝欲大发兵,以问益州计吏汉中程包,对曰:“板楯七姓,〔〖胡三省注〗板楯七姓,罗、朴、督、鄂、度、夕、龚,皆渠帅也。楯,食尹翻。〕自秦世立功,复其租赋。其人勇猛善战。昔永初中,羌入汉川,郡县破坏,得板楯救之,羌死败殆尽,〔〖胡三省注〗事见四十九卷安帝元初元年,注亦见是年。〕羌人号为神兵,传语种辈,勿复南行。至建和二年,羌复大入,实赖板楯连摧破之。前车骑将军冯绲南征武陵,亦倚板楯以成其功。近益州郡乱,太守李颙亦以板楯讨而平之。忠功如此,本无恶心。长吏乡亭更赋至重,仆役棰楚,过于奴虏。亦有嫁妻卖子,或乃至自刭割,虽陈冤州郡,而牧守不为通理,阙庭悠远,不能自闻,含怨呼天,无所叩诉。故邑落相聚以致叛戾,非有谋主僭号以图不轨。今但选明能牧守,自然安集,不烦征伐也。”帝从其言,选用太守曹谦,遣宣诏赦之,即时皆降。

八月,起四百尺观于阿亭道。

冬,十月,太尉许戫罢;以太常杨赐为太尉。

帝校猎上林苑,历函谷关,遂狩于广成苑。十二月,还,幸太学。

桓典为侍御史,宦官畏之。典常乘骢马,京师为之语曰:“行行且止,避骢马御史!”〔〖胡三省注〗骢马,青白杂色。〕典,焉之孙也。〔〖胡三省注〗顺帝永建初,焉为太傅。焉,荣之孙也。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