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历志第一下
○ 统母
日法八十一。[孟康曰:“分一日为八十一分,为三统之本母也。”]元始黄钟初九自乘,一龠之数,得日法。
闰法十九,因为章岁。合天地终数,得闰法。
统法一千五百三十九。以闰法乘日法,得统法。
元法四千六百一十七。参统法,得元法。
会数四十七。参天九,两地十,得会数。
章月二百三十五。五位乘会数,得章月。
月法二千三百九十二。推大衍象,得月法。
通法五百九十八。四分月法,得通法。
中法十四万五百三十。以章月乘通法,得中法。
周天五十六万二千一百二十。以章月乘月法,得周天。
岁中十二。以三统乘四时,得岁中。
月周二百五十四。以章月加闰法,得月周。
朔望之会百三十五。参天数二十五,两地数三十,得朔望之会。
会月六千三百四十五。以会数乘朔望之会,得会月。
统月一万九千三十五。参会月,得统月。
元月五万七千一百五。参统月,得元月。
章中二百二十八。以闰法乘岁中,得章中。
统中一万八千四百六十八。以日法乘章中,得统中。
元中五万五千四百四。参统中,得元中。
策余八千八十。什乘元中,以减周天,得策余。
周至五十七。参闰法,得周至。
○ 纪母
木金相乘为十二,是为岁星小周。小周乘巛策,为千七百二十八,是为岁星岁数。
见中分二万七百三十六。
积中十三,中余百五十七。
见中法一千五百八十三。[见数也。]
见闰分万二千九十六。
积月十三,月余一万五千七十九。
见月法三万七十七。
见中日法七百三十万八千七百一十一。
见月日法二百四十三万六千二百三十七。
金火相乘为八,又以火乘之为十六而小复。小复乘乾策,为三千四百五十六,是为太白岁数。
见中分四万一千四百七十二。
积中十九,中余四百一十三。
见中法二千一百六十一。[复数。]
见闰分二万四千一百九十二。
积月十九,月余三万二千二十九。
见月法四万一千五十九。
晨中分二万三千三百二十八。
积中七,中余千七百一十八。
夕中分一万八千一百四十四。
积中八,中余八百五十六。
晨闰分万三千六百八。
积月十一,月余五千一百九十一。
夕闰分万五百八十四。
积月八,月余二万六千八百四十八。
见中日法九百九十七万七千三百三十七。
见月日法三百三十二万五千七百七十九。
土木相乘而合经纬为三十,是为镇星小周。小周乘巛策,为四千三百二十,是为镇星岁数。
见中分五万一千八百四十。
积中十二,中余一千七百四十。
见中法四千一百七十五。[见数也。]
见闰分三万二百四十。
积月十二,月余六万三千三百。
见月法七万九千三百二十五。
见中日法一千九百二十七万五千九百七十五。
见月日法六百四十二万五千三百二十五。
火经特成,故二岁而过初,三十二过初为六十四岁而小周。小周乘乾策,则太阳大周,为一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岁,是为荧惑岁数。
见中分十六万五千八百八十八。
积中二十五,中余四千一百六十三。
见中法六千四百六十九。[见数也。]
见闰分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。
积月二十六,月余五万二千九百五十四。
见月法一十二万二千九百一十一。
见中日法二千九百八十六万七千三百七十三。
见月日法九百九十五万五千七百九十一。
水经特成,故一岁而及初,六十四及初而小复。小复乘巛策,则太阴大周,为九千二百一十六岁,是为辰星岁数。
见中分十一万五百九十二。
积中三,中余二万二千四百六十九。
见中法二万九千四十一。[复数也。]
见闰分六万四千五百一十二。
积月三,月余五十一万四百二十三。
见月法五十五万一千七百七十九。
晨中分六万二千二百八。
积中二,中余四千一百二十六。
夕中分四万八千三百八十四。
积中一,中余一万九千三百四十三。
晨闰分三万六千二百八十八。
积月二,月余十一万四千六百八十二。
夕闰分二万八千二百二十四。
积月一,月余三十九万五千七百四十一。
见中日法一亿三千四百八万二千二百九十七。
见月日法四千四百六十九万四千九十九。
合太阴太阳之岁数而中分之,各万一千五百二十。阳施其气,阴成其物。
以星行率减岁数,余则见数也。
东九西七乘岁数,并九七为法,得一,金、水晨夕岁数。
以岁中乘岁数,是为星见中分。
星见数,是为见中法。
以岁闰乘岁数,是为星见闰分。
以章岁乘见数,是为见月法。
以元法乘见数,是为见中日法。
以统法乘见数,是为见月日法。
○ 五步
木,晨始见,去日半次。顺,日行十一分度二,百二十一日。始留,二十五日而旋。逆,日行七分度一,八十四日。复留,二十四日三分而旋。复顺,日行十一分度二,百一十一日有百八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二分而伏。凡见三百六十五日有百八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五分,除逆,定行星三十度百六十六万一千二百八十六分。凡见一岁,行一次而后伏。日行不盈十一分度一。伏三十三日三百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七分,行星三度百六十七万三千四百五十一分。壹见,三百九十八日五百一十六万三千一百二分,行星三十三度三百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七分。通其率,故曰日行千七百二十八分度之百四十五。
金,晨始见,去日半次。逆,日行二分度一,六日。始留,八日而旋。始顺,日行四十六分度三十三,四十六日。顺,疾,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十五,百八十四日而伏。凡见二百四十四日,除逆,定行星二百四十四度。伏,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三十三有奇。[师古曰:“奇音居宜反。下皆类此。”]伏八十三日,行星百一十三度四百三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分。凡晨见、伏三百二十七日,行星三百五十七度四百三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二分。夕始见,去日半次。顺,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十五,百八十一日百七分日四十五。顺,遟,日行四十六分度四十三,四十六日。始留,七日百七分日六十二分而旋。逆,日行二分度一,六日而伏。凡见二百四十一日,除逆,定行星二百四十一度。伏,逆,日行八分度七有奇。伏十六日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二分,行星十四度三百六万九千八百六十八分。一凡夕见伏,二百五十七日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一分,行星二百二十六度六百九十万七千四百六十九分。壹复,五百八十四日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二分。行星亦如之,故曰日行一度。
土,晨始见,去日半次。顺,日行十五分度一,八十七日,始留,三十四日而旋。逆,日行八十一分度五,百一日。复留,三十三日八十六万二千四百五十五分而旋。复顺,日行十五分度一,八十五日而伏。凡见三百四十日八十六万二千四百五十五分,除逆,定余行星五度四百四十七万三千九百三十分。伏,日行不盈十五分度三。三十七日千七百一十七万一百七十分,行星七度八百七十三万六千五百七十分。壹见,三百七十七日千八百三万二千六百二十五分,行星十二度千三百二十一万五百分。通其率,故曰日行四千三百二十分度之百四十五。
火,晨始见,去日半次。顺,日行九十二分度五十三,二百七十六日,始留,十日而旋。逆,日行六十二分度七十,六十二日。复留,十日而旋。复顺,日行九十二分度五十三,二百七十六日而伏。凡见六百三十四日,除逆,定行星三百一度。伏,日行不盈九十二分度七十三分,伏百四十六日千五百六十八万九千七百分,行星百一十四度八百二十一万八千五分。壹见,七百八十日千五百六十八万九千七百分,凡行星四百一十五度八百二十一万八千五分。通其率,故曰日行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分度之七千三百五十五。
水,晨始见,去日半次。逆,日行二度,一日。始留,二日而旋。顺,日行十分度六,十七日。顺,疾,日行一度三分度一,十八日而伏。凡见二十八日,除逆,定行星二十八度。伏,日行一度九分度七有奇,三十七日,亿二千二百二万九千六百五分,行星六十八度四千六百六十一万一百二十八分。凡晨见、伏,六十五日,亿二千二百二万九千六百五分,行星九十六度四千六百六十一万一百二十八分。夕始见,去日半次。顺,日行一度三分度一,十六日二分日一。顺,遟,日行七分度六,七日。留,一日二分日一而旋。逆,日行二度,一日而伏。凡见二十六日,除逆,定行星二十六度。伏,逆,日行十五分度四有奇,二十四日,行星六度五千八百六十六万二千八百二十分。凡夕见伏,五十日,行星十九度七千五百四十一万九千四百七十七分。壹复,百一十五日,亿二千二百二万九千六百五分。行星亦如之,故曰日行一度。
○ 统术
推日月元统,置太极上元以来,外所求年,盈元法除之,余不盈统者,则天统甲子以来年数也。盈统,除之,余则地统甲辰以来年数也。又盈统,除之,余则人统甲申以来年数也。各以其统首日为纪。
推天正,以章月乘人统岁数,盈章岁得一,名曰积月,不盈者名曰闰余。闰余十二以上,岁有闰。求地正,加积月一;求人正,加二。
推正月朔,以月法乘积月,盈日法得一,名曰积日,不盈者名曰小余。小余三十八以上,其月大。积日盈六十,除之,不盈者名曰大余。数从统首日起,算外,则朔日也。
求其次月,加大余二十九,小余四十三。小余盈日法得一,从大余,数除如法。求弦,加大余七,小余三十一。求望,倍弦。
推闰余所在,以十二乘闰余,加十得一。盈章中,数所得,起冬至,算外,则中至终闰盈。中气在朔若二日,则前月闰也。
推冬至,以算余乘人统岁数,盈统法得一,名曰大余,不盈者名曰小余。除数如法,则所求冬至日也。
求八节,加大余四十五,小余千一十。求二十四气,三其小余,加大余十五,小余千一十。
推中部二十四气,皆以元为法。
推五行,其四行各七十三日,统岁分之七十七。中央各十八日,统法分之四百四。冬至后,中央二十七日六百六分。
推合晨所在星,置积日,以统法乘之,以十九乘小余而并之。盈周天,除去之;不盈者,令盈统法得一度。数起牵牛,算外,则合晨所入星度也。
推其日夜半所在星,以章岁乘月小余,以减合晨度。小余不足者,破全度。
推其月夜半所在星,以月周乘月小余,盈统法得一度,以减合晨度。
推诸加时,以十二乘小余为实,各盈分母为法,数起于子,算外,则所加辰也。
推月食,置会余岁积月,以二十三乘之,盈百三十五,除之。不盈者,加二十三得一月,盈百三十五,数所得,起其正,算外,则食月也。加时,在望日冲辰。
○ 纪术
推五星见复,置太极上元以来,尽所求年,乘大终见复数,盈岁数得一,则定见复数也。不盈者名曰见复余。见复余盈其见复数,一以上见在往年,倍一以上,又在前往年,不盈者在今年也。
推星所见中次,以见中分乘定见复数,盈见中法得,则积中法也。不盈者名曰中余。以元中除积中,余则中元余也。以章中除之,余则入章中数也。以十二除之,余则星见中次也。中数从冬至起,次数从星纪起,算外,则星所见中次也。
推星见月,以闰分乘定见,以章岁乘中余从之,盈见月法得一,并积中,则积月也。不盈者名曰月中余。以元月除积月余,名曰月元余。以章月除月元余,则入章月数也。以十二除之,至有闰之岁,除十三入章。三岁一闰,六岁二闰,九岁三闰,十一岁四闰,十四岁五闰,十七岁六闰,十九岁七闰。不盈者数起于天正,算外,则星所见月也。
推至日,以中法乘中元余,盈元法得一,名曰积日,不盈者名曰小余。小余盈二千五百九十七以上,中大。数除积日如法,算外,则冬至也。
推朔日,以月法乘月元余,盈日法得一,名曰积日,余名曰小余。小余三十八以上,月大。数除积日法,算外,则星见月朔日也。
推入中次日度数,以中法乘中余,以见中法乘其小余并之,盈见中日法得一,则入中日入次度数也。中次至日数,次以次初数,算外,则星所见及日所在度数也。求夕,在日后十五度。
推入月日数,以月法乘月余,以见月法乘其小余并之,盈见月日法得一,则入月日数也。并之大余,数除如法,则见日也。
推后见中,加积中于中元余,加后余于中余,盈中其法得一,从中元余,数如法,则见中也。
推后见月,加积月于月元余,加后月余于月余,盈其法得一,从月元余,除数如法,则后见月也。
推至日及入中次度数,如上法。
推朔日及入月数,如上法
推晨见加夕,夕见加晨,皆如上法。
推五步,置始见以来日数,至所求日,各以其行度数乘之。其星若日有分者,分子乘全为实,分母为法。其两有分者,分母分度数乘全,分子从之,令相乘为法,实分母相乘为法,实如法得一,名曰积度。数起星初见星宿所在宿度,算外,则星所在宿度也。
○ 岁术
推岁所在,置上元以来,以外所求年,盈岁数,除去之,不盈者以百四十五乘之,以百四十四为法,如法得一,名曰积次,不盈者名曰次余。积次盈十二,除去之,不盈者名曰定次。数从星纪起,算尽之外,则所在次也。欲知太岁,以六十除余积次,余不盈者,数从丙子起,算尽之外,则太岁日也。
赢缩。传曰:“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,以害鸟帑,[师古曰:“帑与奴同。”]周楚恶之。”五星之赢缩不是过也。过次者殃大,过舍者灾小,不过者亡咎。次度。六物者,岁时数日月星辰也。辰者,日月之会而建所指也。
星纪,初斗十二度,大雪。中牵牛初,冬至。[于夏为十一月,商为十二月,周为正月。]终于婺女七度。
玄枵,初婺女八度,小雪。中危初,大寒。[于夏为十二月,商为正月,周为二月。]终于危十五度。
诹訾,初危十六度,立春。中营室十四度,惊蛰。[今曰雨水,于夏为正月,商为二月,周为三月。]终于奎四度。
降娄,初奎五度,雨水。[今曰惊蛰。]中娄四度,春分。[于夏为二月,商为三月,周为四月。]终于胃六度。
大梁,初胃七度,谷雨。[今曰清明。]中昴八度,清明。[今曰谷雨,于夏为三月,商为四月,周为五月。]终于毕十一度。
实沉、初毕十二度,立夏。中井初,小满。[于夏为四月,商为五月,周为六月。]终于井十五度。
鹑首,初井十六度,芒种。中井三十一度,夏至。[于夏为五月,商为六月,周为七月。]终于柳八度。
鹑火,初柳九度,小暑。中张三度,大暑。[于夏为六月,商为七月,周为八月。]终于张十七度。
鹑尾,初张十八度,立秋。中翼十五度,处暑。[于夏为七月,商为八月,周为九月。]终于轸十一度。
寿星,初轸十二度,白露。中角十度,秋分。[于夏为八月,商为九月,周为十月。]终于氐四度。
大火,初氐五度,寒露。中房五度,霜降。[于夏为九月,商为十月,周为十一月。]终于尾九度。
析木,初尾十度,立冬。中箕七度,小雪。[于夏为十月,商为十一月,周为十二月。]终于斗十一度。
角十二。 亢九。 氐十五。 房五。 心五。 尾十八。 箕十一。 东七十五度。
斗二十六。 牛八。 女十二。 虚十。 危十七。 营室十六。 壁九。 北九十八度。
奎十六。 娄十二。 胃十四。 昴十一。 毕十六。 觜二。 参九。 西八十度。
井三十三。 鬼四。 柳十五。 星七。 张十八。 翼十八。 轸十七。 南百一十二度。
九章岁为百七十一岁,而九道小终。九终千五百三十九岁而大终。三终而与元终。进退于牵牛之前四度五分。九会。阳以九终,故日有九道。阴兼而成之,故月有十九道。阳名成功,故九会而终。四营而成易,故四岁中余一,四章而朔余一,为篇首,八十一章而终一统。
一,甲子元首。[文王三十二年。] 乙亥。 壬申[微二十六年。]庚午。 戊辰。 丙寅,孟。
二,癸卯。[周公五年。] 甲寅。 壬子。 庚戌。 戊申[元四年。]乙巳,孟。
三,癸未。[成十一年。] 丁亥。乙酉,孟。
四,癸亥。
五,癸卯。[献十五年。] 辛亥。 己酉。 丁未。乙巳,孟。
六,壬午。[煬二十四年。] 癸巳。 辛卯。[康四年。]甲申,孟。
七,壬戌。[定十一年。] 丙寅。 甲子,孟。
八,壬寅。[僖五年。] 戊申。 丙午。 甲辰,孟。
九,壬午。[懿九年。] 庚寅。 戊子。 丙戌。 甲申,孟。
推章首朔旦冬至日,置大余三十九,小余六十一,数除如法,各从其统首起。求其后章,当加大余三十九,小余六十一,各尽其八十一章。
推篇,大余亦如之,小余加一。求周至,加大余五十九,小余二十一。
○ 世经
《春秋》昭公十七年“郯子来朝”,传曰昭子问少昊氏鸟名何故,[师古曰:“郯,国名;子,其君之爵也。郯国即东海郯县是也。朝,朝于鲁也。昭子,鲁大夫叔孙昭子也,名婼。”]对曰:“吾祖也,我知之矣。昔者,黄帝氏以云纪,故为云师而云名;炎帝氏以火纪,故为火师而火名;共工氏以水纪,故为水师而水名;[师古曰:“共读曰龚。下皆类此。”]太昊氏以龙纪,故为龙师而龙名。我高祖少昊挚之立也,凤鸟适至,故纪于鸟,为鸟师而鸟名。”言郯子据少昊受黄帝,黄帝受炎帝,炎帝受共工,共工受太昊,故先言黄帝,上及太昊。稽之于易,炮牺、神农、黄帝相继之世可知。[师古曰:“炮与庖同也。”]
太昊帝。易曰:“炮牺氏之王天下也。”言炮牺继天而王,为百王先,首德始于木,故为帝太昊。作罔罟以田渔,取牺牲,[师古曰:“罟音古。”]故天下号曰炮牺氏。祭典曰:“共工氏伯九域。”[师古曰:“祭典,即礼经祭法也。伯读与霸同。下亦类此。”]言虽有水德,在火木之闲,非其序也。任知刑以彊,故伯而不王。秦以水德,在周、汉木火之间。[师古曰:“志言秦为闰位,亦犹共工不当五德之序。”]周人其行序,故易不载。[邓展曰:“,去也,以其非次故去之。”师古曰:“此指谓共工也。,古迁字。其下并同。”]
炎帝。易曰:“炮牺氏没,神农氏作。”言共工伯而不王,虽有水德,非其序也。以火承木,故为炎帝。敎民耕农,故天下号曰神农氏。
黄帝。易曰:“神农氏没,黄帝氏作。”火生土,故为土德。与炎帝之后战于阪泉,遂王天下。始垂衣裳,有轩冕之服,[邓展曰:“凡冠,前卑后高,故曰轩冕也。”师古曰:“此说非也。轩,轩车也。冕,冕服也。《春秋》左氏传曰‘服冕乘轩’。”]故天下号曰轩辕氏。
少昊帝。考德曰少昊曰清。[师古曰:“考德者,考五帝德之书也。”]清者,黄帝之子清阳也,是其子孙名挚立。土生金,故为金德,天下号曰金天氏。周其乐,故易不载,序于行。
顓顼帝。《春秋外传》曰,少昊之衰,九黎乱德,顓顼受之,乃命重黎。苍林昌意之子。金生水,故为水德。天下号曰高阳氏。周其乐,故易不载,序于行。
帝嚳。《春秋外传》曰,顓顼之所建,帝嚳受之。清阳玄嚻之孙也。水生木,故为木德。天下号曰高辛氏。帝挚继之,不知世数。周其乐,故易不载。周人禘之。
唐帝。帝系曰,帝嚳四妃,陈丰生帝尧,封于唐。盖高辛氏衰,天下归之。木生火,故为火德,天下号曰陶唐氏。让天下于虞,使子朱处于丹渊为诸侯。即位七十载。
虞帝。帝系曰,顓顼生穷蝉,五世而生瞽叟,瞽叟生帝舜,处虞之妫汭,[师古曰:“妫,水名也。水曲曰汭,音人锐反。”]尧嬗以天下。[师古曰:“嬗,古禅让字也。其下亦同。”]火生土,故为土德。天下号曰有虞氏。让天下于禹,使子商均为诸侯。即位五十载。
伯禹。帝系曰,顓顼五世而生鯀,鯀生禹,虞舜嬗以天下。土生金,故为金德。天下号曰夏后氏。继世十七王,四百三十二岁。
成汤。书经汤誓汤伐夏桀。金生水,故为水德。天下号曰商,后曰殷。[孟康曰:“初契封商,汤居殷而受命,故二号。”]
三统,上元至伐桀之岁,十四万一千四百八十岁,岁在大火房五度,故传曰:“大火,阏伯之星也,实纪商人。”后为成汤,方即世崩没之时,为天子用事十三年矣。商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,故书序曰:“成汤既没,太甲元年,使伊尹作伊训。”伊训篇曰:“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,伊尹祀于先王,诞资有牧方明。”言虽有成汤、太丁、外丙之服,以冬至越弗祀先王于方明[如淳曰:“觐礼,诸侯觐天子,为坛十有二寻,加方明于其上。”孟康曰:“方明者,神明之象也,以木为之,方四尺,画六采,东青,西白,南赤,北黑,上玄,下黄。”]以配上帝,是朔旦冬至之岁也。后九十五岁,商十二月甲申朔旦冬至,亡余分,是为孟统。自伐桀至武王伐纣,六百二十九岁,故传曰殷“载祀六百”。
《殷历》曰,当成汤方即世用事十三年,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终六府首。[师古曰:“府首即蔀首。”]当周公五年,则为距伐桀四百五十八岁,少百七十一岁,不盈六百。又以夏时乙丑为甲子,计其年乃孟统后五章,癸亥朔旦冬至也。以为甲子府首,皆非是。凡殷世继嗣三十一王,六百二十九岁。
四分,上元至伐桀十三万二千一百一十三岁,其八十八纪,甲子府首,入伐桀后百二十七岁。
《春秋》历,周文王四十二年十二月丁丑朔旦冬至,孟统之二会首也。后八岁而武王伐纣。
武王。书经牧誓武王伐商纣。水生木,故为木德。天下号曰周室。
三统,上元至伐纣之岁,十四万二千一百九岁,岁在鹑火张十三度。文王受命九年而崩,再期,在大祥而代纣,故书序曰:“惟十有一年,武王伐纣,太誓。”八百诸侯会。还归二年,乃遂伐纣克殷,以箕子归,十三年也。故书序曰:“武王克殷,以箕子归,作洪范。”洪范篇曰:“惟十有三祀,王访于箕子。”自文王受命而至此十三年,岁亦在鹑火,故传曰:“岁在鹑火,则我有周之分壄也。”师初发,以殷十一月戊子,日在析木箕七度,故传曰:“日在析木。”是夕也,月在房五度。房为天驷,故传曰:“月在天驷。”后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,合辰在斗前一度,斗柄也,故传曰:“辰在斗柄。”明日壬辰,星始见。[师古曰:“,古晨字也。其字从臼。臼音居玉反。”]癸巳武王始发,丙午还师,戊午度于孟津。孟津去周九百里,师行三十里,故三十一日而度。明日己未冬至,星与婺女伏,历建星及牵牛,至于婺女天鼋之首,故传曰:“星在天鼋。”周书武成篇:“惟一月壬辰,旁死霸,[孟康曰:“月二日以往,月生魄死,故言死魄。魄,月质也。”师古曰:“霸,古魄字同。”]若翌日癸巳,武王乃朝步自周,于征伐纣。”序曰:“一月戊午,师度于孟津。”至庚申,二月朔日也。四日癸亥,至牧壄,夜陈,甲子昧爽而合矣。故外传曰:“王以二月癸亥夜陈。”武成篇曰:“粤若来三月,既死霸,粤五日甲子,咸刘商王纣。”[师古曰:“今文尚书之辞。刘,杀也。”]是岁也,闰数余十八,正大寒中,在周二月己丑晦。明日闰月庚寅朔。三月二日庚申惊蛰。四月己丑朔死霸。死霸,朔也。生霸,望也。是月甲辰望,乙巳,旁之。故武成篇曰:“惟四月既旁生霸,粤六日庚戌,武王燎于周庙。翌日辛亥,祀于天位。粤五日乙卯,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。”[师古曰:“亦今文尚书也。祀馘,献于庙而告祀也。截耳曰馘,音居获反。”]文王十五而生武王,受命九年而崩,崩后四年而武王克殷。克殷之岁八十六矣,后七岁而崩。故礼记文王世子曰:“文王九十七而终,武王九十三而终。”凡武王即位十一年,周公摄政五年,正月丁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六年戊午,距煬公七十六岁,入孟统二十九章首也。后二岁,得周公七年“复子明辟”之岁。是岁二月乙亥朔,庚寅望,后六日得乙未。故召诰曰:“惟二月既望,粤六日乙未。”又其三月甲辰朔,三日丙午。召诰曰:“惟三月丙午朏。”[孟康曰:“朏,月出也,音敷尾反。”]古文月采篇曰“三日曰朏”。[师古曰:“月采说月之光采,其书则亡。”]是岁十二月戊辰晦,周公以反政。故洛诰篇曰:“戊辰,王在新邑,烝祭岁,命作策,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,惟七年。”
成王元年正月己巳朔,此命伯禽俾侯于鲁之岁也。[师古曰:“俾,使也。封之使为诸侯。”]后三十年四月庚戌朔,十五日甲子哉生霸。[师古曰:“哉,始也。”]故顾命曰“惟四月哉生霸,王有疾不豫,甲子,王乃洮沬水”,作顾命。[师古曰:“洮,盥手也。沬,洗面也。洮音徒高反。沬即字也,音呼内反。”]翌日乙丑,成王崩。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,三日庚午,故毕命丰刑曰:“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,王命作策丰刑。”[孟康曰:“逸书篇名。”]
《春秋》《殷历》皆以殷,鲁自周昭王以下亡年数,故据周公、伯禽以下为纪。鲁公伯禽,推即位四十六年,至康王十六年而薨。故传曰:“燮父、禽父并事康王”,[师古曰:“燮父,晋唐叔虞之子。禽父,即伯禽也。父读曰甫。甫者,男子之美称。”]言晋侯燮、鲁公伯禽俱事康王也。子考公就立,酋。[师古曰:“又记此酋者,诸说不同,而名字或异也。下皆放此。酋音在由反。”]考公,世家即位四年,及煬公熙立。[师古曰:“及者,兄弟相及,非子继父也。下皆类此。”]煬公二十四年正月丙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丁酉,距微公七十六岁。[师古曰:“煬音弋向反。”]
世家,煬公即位十六年,子幽公宰立。幽公,世家即位十四年,及微公茀立,。[师古曰:“茀音弗。,古沸字。”]微公二十六年正月乙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丙子,距献公七十六岁。
世家,微公即位五十年,子厉公翟立,擢。厉公,世家即位三十七年,及献公具立。献公十五年正月甲辰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乙卯,距懿公七十六岁。
世家,献公即位五十年,子慎公埶立,嚊。[师古曰:“嚊音皮祕反,又音许器反。”]慎公,世家即位三十年,及武公敖立。武公,世家即位二年,子懿公被立,戏。[师古曰:“戏音许宜反。”]懿公九年正月癸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甲午,距惠公七十六岁。
世家,懿公即位九年,兄子柏御立。柏御,世家即位十一年,叔父孝公称立。孝公,世家即位二十七年,子惠公皇立。惠公三十八年正月壬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癸酉,距釐公七十六岁。[师古曰:“釐读曰僖。下皆类此。”]
世家,惠公即位四十六年,子隐公息立。
凡伯禽至《春秋》,三百八十六年。
《春秋》,隐公,《春秋》即位十一年,及桓公轨立。此元年上距伐纣四百岁。
桓公,《春秋》即位十八年,子庄公同立。
庄公,《春秋》即位三十二年,子愍公启方立。
愍公,《春秋》即位二年,及釐公申立。釐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壬子,距成公七十六岁。
是岁距上元十四万二千五百七十七岁,得孟统五十三章首。故传曰:“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,日南至。”“八月甲午,晋侯围上阳。”童谣云:“丙子之辰,龙尾伏辰,袀服振振,取虢之旂。[师古曰:“袀音均,又弋均反。振音之人反。”]鹑之贲贲,天策焞焞,火中成军,虢公其奔。”[师古曰:“贲音奔。焞音徒门反,又土门反。”]卜偃曰:“其九月十月之交乎?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鹑火中,必是时也。”冬十二月丙子灭虢。言历者以夏时,故周十二月,夏十月也。是岁,岁在大火。故传曰晋侯使寺人披伐蒲,重耳奔狄。[师古曰:“晋侯谓献公也。寺人,奄人也,披其名也。蒲,晋邑也,公子重耳之所居。献公用骊姬之谗,故令披伐之,而重耳惧罪出奔也。事见《春秋》左氏传及国语。”]董因曰:“君之行,岁在大火。”[师古曰:“董因,晋史也。本周太史辛有之后,以董主史官,故为董氏,因其名也。”]后十二年,釐之十六岁,岁在寿星。故传曰重耳处狄十二年而行,过卫五鹿,乞食于壄人,壄人举凷而与之。子犯曰:“天赐也,后十二年,必获此土。岁复于寿星,必获诸侯。”后八岁,釐之二十四年也,岁在实沈,秦伯纳之。故传曰董因云:“君以辰出,而以参入,必获诸侯。”
《春秋》,釐公即位三十三年,子文公兴立。文公元年,距辛亥朔旦冬至二十九岁。是岁闰余十三,正小雪,闰当在十一月后,而在三月,故传曰“非礼也”。后五年,闰余十,是岁亡闰,而置闰。闰,所以正中朔也。亡闰而置闰,又不告朔,故经曰“闰月不告朔”,言亡此月也。传曰:“不告朔,非礼也。”
《春秋》,文公即位十八年,子宣公倭立。[师古曰:“倭音于危反。”]
宣公,《春秋》即位十八年,子成公黑肱立。成公十二年正月庚寅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辛卯,距定公七年七十六岁。
《春秋》,成公即位十八年,子襄公午立。襄公二十七年,距辛亥百九岁。九月乙亥朔,是建申之月也。鲁史书:“十二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。”传曰:“冬十一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,于是辰在申,司历过也,再失闰矣。”言时实行以为十一月也,不察其建,不考之于天也。二十八年距辛亥百一十岁,岁在星纪,故经曰:“春无冰。”传曰:“岁在星纪,而淫于玄枵。”三十年岁在娵訾。三十一年岁在降娄。是岁距辛亥百一十三年,二月有癸未,上距文公十一年会于承匡之岁夏正月甲子朔,凡四百四十有五甲子,奇二十日,为日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。故传曰绛县老人曰:“臣生之岁,正月甲子朔,四百四十有五甲子矣。其季于今,三之一也。”师旷曰:“郤成子会于承匡之岁也,七十三年矣。”史赵曰:“亥有二首六身,下二如身,则其日数也。”[孟康曰:“下二画使就身也。”师古曰:“杜预云‘亥字二画在上,併三六为身,如算之六也。下亥上二画,置身旁’。”]士文伯曰:“然则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。”
《春秋》,襄公即位三十一年,子昭公稠立。昭公八年岁在析木,十年岁在顓顼之虚,玄枵也。十八年距辛亥百三十一岁,五月有丙子、戊寅、壬午,火始昏见,宋、卫、陈、郑火。二十年春王正月,距辛亥百三十三岁,是辛亥后八章首也。正月己丑朔旦冬至,失闰。故传曰:“二月己丑,日南至。”三十二年,岁在星纪,距辛亥百四十五岁,盈一次矣。故传曰:“越得岁,吴伐之,必受其咎。”
《春秋》,昭公即位三十二年,及定公宋立。定公七年,正月己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庚午,距元公七十六岁。
《春秋》,定公即位十五年,子哀公将立。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流火,非建戌之月也。是月也螽,故传曰:“火伏而后蛰者毕,今火犹西流,司历过也。”诗曰:“七月流火。”《春秋》,哀公即位二十七年。自《春秋》尽哀十四年,凡二百四十二年。
六国。《春秋》哀公后十三年逊于邾,子悼公曼立,宁。悼公,世家即位三十七年,子元公嘉立。元公四年正月戊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己酉,距康公七十六岁。元公,世家即位二十一年,子穆公衍立,显。穆公,世家即位三十三年,子恭公奋立。恭公,世家即位二十二年,子康公毛立。康公四年正月丁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戊子,距缗公七十六岁。[师古曰:“缗读与愍同。下皆类此。”]康公,世家即位九年,子景公偃立。景公,世家即位二十九年,子平公旅立。平公,世家即位二十年,子缗公贾立。缗公二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丁卯,距楚元七十六岁。缗公,世家即位二十三年,子顷公雠立。顷公,表十八年,秦昭王之五十一年也,秦始灭周。周凡三十六王,八百六十七岁。
秦伯[师古曰:“伯读曰霸。其下亦同。”]昭王,本纪无天子五年。孝文王,本纪即位一年。元年,楚考烈王灭鲁顷公为家人,周灭后六年也。庄襄王,本纪即位三年。始皇,本纪即位三十七年。二世,本纪即位三年。凡秦伯五世,四十九岁。
汉高祖皇帝,著纪,伐秦继周。木生火,故为火德。天下号曰汉。距上元年十四万三千二十五岁,岁在大棣之东井二十度,鹑首之六度也。故《汉志》曰岁在大棣,名曰敦牂,太岁在午。八年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,楚元三年也。故《殷历》以为丙午,距元朔七十六岁。著纪,高帝即位十二年。
惠帝,著纪即位七年。
高后,著纪即位八年。
文帝,前十六年,后七年,著纪即位二十三年。
景帝,前七年,中六年,后三年,著纪即位十六年。
武帝建元、元光、元朔各六年。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乙酉,距初元七十六岁。元狩、元鼎、元封各六年。汉历太初元年,距上元十四万三千一百二十七岁。前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岁在星纪婺女六度,故《汉志》曰岁名困敦,[师古曰:“敦音顿。”]正月岁星出婺女。太初、天汉、太始、征和各四年,后元二年,著纪即位五十四年。
昭帝始元、元凤各六年,元平一年,著纪即位十三年。
宣帝本始、地节、元康、神爵、五凤、甘露各四年,黄龙一年,著纪即位二十五年。
元帝初元二年十一月癸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甲子,以为纪首。是岁也,十月日食,非合辰之会,不得为纪首。距建武七十六岁。初元、永元、建昭各五年,竟宁一年,著纪即位十六年。
成帝建始、河平、阳朔、鸿嘉、永始、元延各四年,绥和二年,著纪即位二十六年。
哀帝建平四年,元寿二年,著纪即位六年。
平帝,著纪即位元始五年,以宣帝玄孙婴为嗣,谓之孺子。孺子,著纪新都侯王莽居摄三年,王莽居摄,盗袭帝位,窃号曰新室。始建国五年,天凤六年,地皇三年,著纪盗位十四年。更始帝,著纪以汉宗室灭王莽,即位二年。赤眉贼立宗室刘盆子,灭更始帝。自汉元年讫更始二年,凡二百三十岁。
光武皇帝,著纪以景帝后高祖九世孙受命中兴复汉,改元曰建武,岁在鹑尾之张度。建武三十一年,中元二年,即位三十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