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世家第十二

郑桓公友者,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[1]。宣王立二十二年,友初封于郑。封三十三岁,百姓皆便爱之。幽王以为司徒。和集周民[2],周民皆说[3],河洛之间,人便思之。为司徒一岁,幽王以褒后故,王室治多邪,诸侯或畔之[4]。于是桓公问太史伯曰:“王室多故,予安逃死乎[5]?”太史伯对曰:“独洛之东土,河济之南可居。”公曰:“何以?”对曰:“地近虢、郐,虢、郐之君而好利,百姓不附。今公为司徒,民皆爱公,公诚请居之,虢、郐之君见公方用事[6],轻分公地。公诚居之,虢、郐之民皆公之民也。”公曰:“吾欲南之江上,何如?”对曰:“昔祝融为高辛氏火正,其功大矣,而于周未有兴者,楚后也。周衰,楚必兴。兴,非郑之利也。”公曰:“吾欲居西方,何如?”对曰:“其民贪而好利,难久居。”公曰:“周衰,何国兴者?”对曰:“齐、秦、晋、楚乎?夫齐,姜姓,伯夷之后也,伯夷之后也,伯夷佐尧典礼[7]。秦,嬴姓,伯翳之后也,伯翳佐舜怀柔百物[8]。及楚之先,皆尝有功于天下。而周武王克纣后,成王封叔虞于唐,其地阻险,以此有德与周衰并,亦必兴矣。”桓公曰:“善。”于是卒言王[9],东徙其民洛东,而虢、郐果献十邑,竟国之[10]

二岁,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,并杀桓公。郑人共立其子掘突,是为武公。

武公十年,娶申侯女为夫人,曰武姜。生太子寤生[11],生之难,及生,夫人弗爱。后生少子叔段,段生易,夫人爱之。二十七年,武公疾。夫人请公,欲立段为太子,公弗听。是岁,武公卒,寤生立,是为庄公。

庄公元年,封弟段于京,号太叔。祭仲曰:“京大于国[12],非所以封庶也。”庄公曰:“武姜欲之,我弗敢夺也。”段至京,缮治甲兵[13],与其母武姜谋袭郑。二十二年,段果袭郑,武姜为内应。庄公发兵伐段,段走。伐京,京人畔段,段出走鄢。鄢溃,段出奔共。于是庄公迁母武姜于城颖,誓言曰:“不至黄泉[14],毋相见也。”居岁余,已悔思母。颖谷之考叔有献于公,公赐食。考叔曰:“臣在母,请君食赐臣母。”庄公曰:“我甚思母,恶负盟[15],奈何?”考叔曰:“穿地至黄泉,则相见矣。”于是遂从之,见母。

二十四年,宋缪公卒,公子冯奔郑。郑侵周地,取禾。二十五年,卫州吁弑君桓公自立,与宋伐郑,以冯故也。二十七年,始朝周桓王。桓王怒其取禾,弗礼也。二十九年,庄公怒周弗礼,与鲁易祊、许田[16]。三十三年,宋杀孔父。三十七年,庄公不朝周,周桓王率陈、蔡、虢、卫伐郑。庄公与祭仲、高渠弥发兵自救,王师大败。祝聸射中王臂。祝聸请从之[17],郑伯止之,曰:“犯长且难之,况敢陵天子乎?”乃止,夜令祭仲问王疾。

三十八年,北戎伐齐[18],齐使求救,郑遣太子忽将兵救齐。齐釐公欲妻之[19],忽谢曰:“我小国,非齐敌也[20]。”时祭仲与俱,劝使取之[21],曰:“君多内宠,太子无大援将不立,三公子皆君也。”所谓三公子者,太子忽,其弟突,次弟子亹也。

四十三年,郑庄公卒。初,祭仲甚有宠于庄公,庄公使为卿;公使娶邓女[22],生太子忽,故祭仲立之,是为昭安。

庄公又娶宋雍氏女,生厉公突。雍氏有宠于宋。宋庄公闻祭仲之立忽,乃使人诱召祭仲而执之[23],曰:“不立突,将死。”亦执以求赂焉。祭仲许宋,与宋盟。以突归,立之。昭公忽闻祭仲以宋是要弟突[24],九月(辛)[丁]亥,忽出奔卫。己亥,突至郑,立,是为厉公。

厉公四年,祭仲专国政[25]。厉公患之,阴使其婿雍纠欲杀祭仲[26]。纠妻,祭仲女也,知之,谓其母曰:“父与夫孰亲?”母曰:“父一而已,人尽夫也。”女乃告祭仲,祭仲反杀雍纠,戮之于市。厉公无奈祭仲何,怒纠曰:“谋及妇人,死固宜哉!”夏,厉公出成居邑栎。祭仲迎昭公忽,六月乙亥,复入郑,即位。

秋,郑厉公突因栎人杀其大夫单伯,遂居之。诸侯闻厉公出奔,伐郑,弗克而去。宋颇予厉公兵,自守于栎,郑以故亦不伐栎。

昭公二年,自昭公为太子时,父庄公欲以高渠弥为卿,太子忽恶子,庄公弗听,卒用渠弥为卿。及昭公即位,惧其杀已,冬十月辛卯,渠弥与昭公出猬,射杀昭公于野。祭仲与渠弥不敢入厉公,乃更立昭公引子亹为君,是为子亹也,无谥号[27]

子亹元年七月,齐襄公会诸侯于首止,郑子亹往会,高渠弥相[28],从,祭仲称疾不行。所以然者,子亹自齐襄公为公子之时,尝会斗,相仇,乃会诸侯,祭仲请子亹无行。子亹曰:“齐强,而厉公居栎,即不往,是率诸侯伐我,内厉公[29]。我不如往,往何遽必辱[30],且又何至是!”卒行。于是祭仲恐齐并杀之,故称疾。子亹至,不谢齐侯,齐侯怒,遂伏甲而杀子亹。高渠弥亡归,归与祭仲谋,召子亹弟公子地陈而立之,是为郑子。是岁,齐襄公使彭生醉拉杀鲁桓公。

郑子八年,齐人管至父等乱,弑其君襄公。二十年,宋人长弑其君湣公。郑祭仲死。

十四年,故郑亡厉公突在栎者使人诱劫郑大夫甫假,要以求入。假曰:“舍我,我为君杀郑子而入君。”厉公与盟,乃舍之。六月甲子,假杀郑子及其二子而迎厉公突,突自栎复入即位。初,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,内蛇死。居六年,厉公果复入。入而让其伯父原曰:“我亡国外居,伯父无意入我,亦甚矣。”原曰:“事君无二心,人臣之职也[31]。原知罪矣。”遂自杀。厉公于是谓甫假曰::“子之事君有二心矣。”遂诛之。假曰:“重德不报[32],诚然哉?”

厉公突后元年,齐桓公始霸。

五年,燕、卫与击惠王弟颓伐王[33],王出奔温,立弟颓为王。六年,惠王告急郑,厉公发兵击周王子颓,弗胜,于是与周惠王归,王居于栎。七年春,郑厉公与虢叔袭杀王子颓而入惠王于周。

秋,厉公卒,子文公踕立。厉公初立四岁,亡居栎,居栎十七岁,复入,立七岁,与亡凡二十八年。

文公十七年,齐桓公以后蔡,遂伐楚,召陵。

二十四年,文公之贱妾曰燕姞,梦天与之兰,曰:“余为伯鯈。余,尔祖也。以是为而子[34],兰有国香[35]。”以梦告文公,文公幸之[36],而予之草兰为符[37]。遂生子,名曰兰。

三十六年,晋公子重耳过,文公弗礼。文公弟叔詹曰:“重耳贤,且又同姓,穷而过君,不可无礼。”文公曰:“诸侯亡公子过者多矣,安能尽礼之!”詹曰:“君如弗礼,遂杀之;弗杀使即反国[38],为郑忧矣。”文公弗听。

三十七年春,晋公子重耳反国,立,是为文公。秋,郑入滑,滑听命,已而反与卫[39],于是郑伐滑。周襄王使伯犕请滑。郑文公怨惠王之亡在栎,而文公父厉公入之,而惠王不赐厉公爵禄,又怨襄王之与卫滑,故不听襄王请而囚伯服。王怒,与翟人伐郑,弗克。冬,翟攻伐襄王,襄王出奔郑,郑文公居王于氾。三十八年,晋文公入襄王成国。

四十一年,助楚击晋。自晋文公之过无,故背晋助楚。四十三年,晋文公与秦穆公共围郑,讨其助楚攻晋者,及文公过时之无礼也。初,郑文公有三人,宠子五人,皆以罪蚤死[40]。公怒,溉逐群公子[41]。子兰奔晋,从晋文公围郑。时兰事晋文公甚谨,爱幸之,乃和于晋,以求入郑为太子。晋于是欲得叔詹为僇[42]。郑文公恐,不敢谓叔詹言。詹闻,言于郑君曰:“臣谓君,君不听臣,晋卒为患。然晋所以围郑,以詹,詹死而赦郑国,詹之愿也。”乃自杀[43]。郑人以詹尸与晋。晋文公曰:“必欲一见郑君,辱之而去。”郑人患之,乃使人私于秦曰:“破郑益晋,非秦之利也。”秦兵罢。晋文公欲入兰为太子,以靠郑。郑大夫石癸曰:“吾闻姞姓乃后稷之元妃[44],其后当有兴者。子兰母,其后也。且夫人子尽已死,余庶子无如兰贤。今围急,晋以为请,利孰大焉!”遂许晋,与盟,而卒立子兰为太子,晋兵乃罢去。

四十五年,文公卒,子兰立,是为缪公。

缪公元年春,秦缪公使三将将兵欲袭郑,至滑,逢郑贾人弦高诈以十二牛劳军;故秦兵不至而还,晋败之于崤。初,往年郑文公之卒也,郑司城缯贺以郑情卖之,秦兵故来。三年,郑发兵从晋伐秦,败秦兵于汪[45]

往年楚太子商臣弑其成王代立。二十一年,与宋华元伐郑。华元杀羊食士[46],不与其御羊斟,怒以弛郑,郑囚华元。宋赎华元,元亦亡去。晋使赵穿以兵伐郑[47]

二十二年,郑缪公卒,子夷立,是为灵公。

灵公元年春;楚献鼋于灵公[48]。子家、子公将朝灵公,子公之食指动,谓子家曰:“佗日指动[49],必食异物。”及人,见灵公进羹,子公笑曰:“果然!”灵公问笑故,具告灵公[50]。灵公召之与子家谋先。夏,弑灵公。郑人欲立灵公弟去疾,去疾让曰:“必以贤,由去疾不肖;必以顺,则公子坚长。”坚者,灵公庶弟,去疾之兄也。于是乃立子坚,是为襄公。

襄公立,将尽去缪氏。缪氏者,杀灵公子公之族家也。去疾曰:“必去缪氏,我将去之。”乃止。皆以为大夫。

襄公元年,楚怒郑受宋赂纵华元[51],伐郑。郑背楚,与晋亲。五年,楚复伐郑,晋来救之。六年,子家卒,国人复逐族,以弑灵之也。

七年,郑与晋盟鄢陵。八年,楚庄王以郑与晋盟,来伐,围郑三月,郑以城降楚。楚王入自皇门[52],郑襄公肉袒掔羊以迎[53],曰:“孤不能事边邑,使君王怀怒以及弊邑,孤之罪也。敢不惟命是听。君王迁之江南,及以赐诸侯,亦惟命是听。若君王不忘厉、宣王、桓、武公,哀不忍绝社稷,锡不毛之地[54],使复得改事君王,孤之愿也,然非所敢望也。敢布腹心[55],惟命是听。”庄王为却三十里而后舍。楚群臣曰:“自郢至此,士大夫亦久劳矣。今得国舍之,何如?”庄王曰:“所为伐,伐不服也。今已服,尚何乎?”卒去。晋闻楚之伐郑,发兵救郑。来持两端[56],故迟,比至河,楚兵已去。晋将率或欲渡[57],或欲还,卒渡河。庄王闻还击晋。郑反助楚,大破晋军于河上。十年,晋来伐郑,以反晋而亲楚也。

十一年,楚庄王伐宋,宋告急于晋。晋景公欲发兵救宋,伯宗谏晋君曰:“天方开楚[58],未可伐也。”乃求壮士得霍人解扬,字子虎,诓楚6[59],令宋毋楚。过郑,郑与楚亲,乃执解扬而献楚。楚王厚赐与约,使反言,令宋趣降[60],三要乃许。于是登解扬楼车[61],令呼宋。遂负楚约而致晋君命曰[62]:“晋方悉国兵以救宋,宋虽急,慎毋降楚。晋兵今至矣!”楚庄王大怒,将杀之。解扬曰:“君能命为义[63],臣能承命为信[64]。爱吾君命以出,有死无陨[65]。”庄王曰:“若之许我,已而背之,其信安在?”解扬曰:“所以许王,欲以成吾君命也。”将死,顾谓楚军曰:“为人臣无忘尽忠得死者!”楚王诸弟皆谏王赦之,于是赦解扬使归。

十八年,襄公卒,子悼公费立。

悼公元年,鄦公恶郑于楚,悼公使弟睔于楚自讼。论不直[66],楚囚睔。于是郑悼公来与晋平,遂亲。睔私于楚子反,子反言归睔于郑。

悼公元年,公①恶郑于楚,悼公使弟②于楚自讼。讼不直,楚囚。于是郑悼公来与晋平,遂亲。私于楚子反,子反

二年,楚伐郑,晋兵来救。是岁,悼公卒,立其弟,是为成公。

成公三年;楚共王曰“郑成公孤有德焉”,使人来与盟。成公私与盟。秋,成公朝晋,晋曰“郑私平于楚”[67],执之。使栾书伐郑。四年春,郑患晋围,公子如乃立成公庶兄繻为君。其四月,晋闻郑立君,乃归成公。郑人闻成公归,亦杀君繻,迎成公。晋兵去。

十年,背晋盟,盟于楚。晋厉公怒,发兵伐郑。楚共王救郑。晋楚战鄢陵,楚兵败,晋射伤楚共王目,俱罢而去。十三年,晋悼公伐郑,兵于洧上。郑城守,晋亦去。

十四年,成公卒,子恽立。是为釐公。

釐公五年,郑相子驷朝釐公,釐公不礼。子驷怒,使厨人药杀釐公[68],赴诸侯曰“釐公暴病卒”[69]。立釐公子嘉,嘉时年五岁,是为简公。

简公元年,诸公子谋欲诛相子驷,子驷觉之,反尽诛朱子。二年,晋伐郑,郑与盟,晋去。冬,又与楚盟。子驷畏诛,故两亲晋、楚。三年,相子驷欲立为君,公子子孔使尉止杀相子驷而伐之。子孔又欲自立。子产曰:“子驷为不可,诛之,今又效之,是乱无时息也。”于是子孔从之而相郑简公。

四年,晋怒郑与楚盟,伐郑,郑与盟。楚共王救郑。败晋兵。简公欲与晋平,楚又囚郑使者。

十二年,简公怒相子孔专国权,诛之,而以子产为卿。十九年,简公如晋请卫君还,而封子产以六邑。子产让,受其三邑。二十二年,吴使延陵季子于郑,见子产如旧交,谓子产曰:“郑之执政者侈[70],难将至,政将及子。子为政,必以礼;不然,郑将败。”子产厚遇季子[71]。二十三年,诸公子争宠相杀,又欲杀子产。公子或谏曰:“子产仁人,郑所以存者子产也,勿杀!”及止。

二十五年,郑使子产于晋,问平公疾。平公曰:“卜而曰实沈、台骀为崇,史官莫知,敢问?”对曰:“高辛氏有二子,长曰阏伯,季曰实沈,居旷林,不相能也[72],日操于戈以相征伐。后帝弗臧[73],迁阏伯于商丘,主辰[74],唐人是因[75],故辰为商星。迁实沈于大夏,主参[76],唐人是因,服事夏、商[77],其季世曰唐叔虞[78]。当武王邑姜方娠大叔,梦帝谓已:‘余命而子曰虞,乃与之唐,属之参而蕃育其子孙[79]。’及生有文在其掌曰‘虞’,遂以命之。及成王灭唐而国大叔焉[80]。故参为晋星。由是观之,则实沈。参神也。昔金天氏有裔子曰味,为玄冥师[81],生允格、台骀。台骀能业其官[82],宣汾、洮[83],障大泽[84],以处太原。帝用之,国之汾川。沈、姒、蓐、黄实守祀。今晋主汾川而灭之。由是观之,则台骀,汾、洮神也。然是二者不害君身。山川之神,则水旱之灾之[85];日月辰之神,则雪霜雨不时之;若君疾,饮食哀乐女色所生也。”平公乃叔向曰:“善,博物君子也!”厚为之礼于子产。

二十七年夏,郑简公朝晋。冬,畏楚灵王之强,又朝楚,子产从。二十八年,郑君病,使子产会诸侯[86],与楚灵王盟于申,诛齐庄封。

三十六年,简公卒,子定公宁立。秋,定公朝晋昭公。

定公元年,楚公子弃疾弑君灵王而自立,为平王。欲行德诸侯,归灵王所侵郑地于郑。

四年,晋昭公卒,其六卿强,公室卑。子产谓韩宣子曰:“为政必以德,毋忘所以立。”

六年,郑火,公欲禳之[87]。子产曰:“不如修德。”

八年,楚太子建来奔。十年,太子建与晋谋袭郑。郑杀建,建子胜奔吴。

十一年,定公如晋。晋与郑谋,诛周乱臣,入敬王于周。

十三年,定公卒,子献公虿立。以十三年卒,子声公胜立。当是时,晋六卿强,侵六郑,郑遂弱。

声公五年,郑相子产卒,郑人皆哭泣,悲之如亡亲戚。子产者,郑成公少子也。为人爱人,事君忠厚。孔子尝过郑,与子产如兄弟云。及闻子产死,孔子为泣曰:“古之遗爱也[88]!”

八年,晋范、中行氏反晋,告急于郑,郑救之。晋伐郑,败郑军于铁。

十四年,宋景公灭曹。二十年,齐田常弑其君简公,而常相于齐,二十二年,楚惠王灭陈。孔子卒。

三十六年,晋知伯伐郑,取九邑。

三十七年,声公卒,子哀公立。哀公八年,郑人弑公而立声公弟丑,是为共公。共公三年,三晋灭知伯。三十一年,共公,子幽公已立。幽公元年,韩武子伐郑,杀幽公。郑人立幽公弟骀,是为繻公。

繻公十五年,韩景侯伐郑,取雍丘。郑城京。

十六年,郑伐韩,败韩兵于负黍。二十年,韩、赵、魏列为诸侯。二十三年,郑围韩之阳翟。

二十五年,郑君杀其相子阳。二十七年,子阳之党共弑繻公骀而立幽公弟乙为君,是为郑君。

郑君乙立二年,郑负黍反,复归韩。十一年,韩伐郑,取阳城。

二十一年,韩哀侯灭郑,并其国。

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[89],权利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。亦多故矣!



【作品赏析】

译注/安砚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