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公二十四年

左丘明 《左传》

【背景】周惠王七年、齐桓十六年、晋献七年、卫惠三十年、蔡穆五年、郑文三年、曹僖公赤元年、陈宣二十三年、杞惠三年、宋桓十二年、秦宣六年、楚成二年、许穆二十八年。辛亥,公元前670年。


【经】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,刻桓宫桷。

葬曹庄公。

夏,公如齐逆女。

秋,公至自齐。

八月丁丑,夫人姜氏入。

戊寅,大夫宗妇觌,用币。

大水。

冬,戎侵曹。

曹羁出奔陈。

归于曹。

郭公。


【传】二十四年春,刻其桷,皆非礼也。御孙谏曰:「臣闻之:『俭,德之共也;侈,恶之大也。』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,无乃不可乎!」

秋,哀姜至。公使宗妇觌,用币,非礼也。御孙曰:「男贽大者玉帛,小者禽鸟,以章物也。女贽不过榛栗枣修,以告虔也。今男女同贽,是无别也。男女之别,国之大节也。而由夫人乱之,无乃不可乎!」

士蒍又与群公子谋,使杀游氏之二子。士蒍告晋侯曰:「可矣。不过二年,君必无患。」



【作品赏析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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