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公二十四年
左丘明
《左传》
【背景】周惠王七年、齐桓十六年、晋献七年、卫惠三十年、蔡穆五年、郑文三年、曹僖公赤元年、陈宣二十三年、杞惠三年、宋桓十二年、秦宣六年、楚成二年、许穆二十八年。辛亥,公元前670年。【背景】周惠王七年、齐桓十六年、晋献七年、卫惠三十年、蔡穆五年、郑文三年、曹僖公赤元年、陈宣二十三年、杞惠三年、宋桓十二年、秦宣六年、楚成二年、许穆二十八年。辛亥,公元前670年。
【经】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,刻桓宫桷。【经】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,刻桓宫桷。
葬曹庄公。葬曹庄公。
夏,公如齐逆女。夏,公如齐逆女。
秋,公至自齐。秋,公至自齐。
八月丁丑,夫人姜氏入。八月丁丑,夫人姜氏入。
戊寅,大夫宗妇觌,用币。戊寅,大夫宗妇觌,用币。
大水。大水。
冬,戎侵曹。冬,戎侵曹。
曹羁出奔陈。曹羁出奔陈。
赤归于曹。归于曹。
郭公。郭公。
【传】二十四年春,刻其桷,皆非礼也。御孙谏曰:「臣闻之:『俭,德之共也;侈,恶之大也。』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,无乃不可乎!」【传】二十四年春,刻其桷,皆非礼也。御孙谏曰:「臣闻之:『俭,德之共也;侈,恶之大也。』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,无乃不可乎!」
二十四年春,在桓公宫殿的椽子上雕刻,都不符合社会行为规范。御孙劝谏说:“臣听说,‘俭朴,是规律的共性;奢侈,是邪恶中的大恶。’先君有共同的规律,而君主接纳各种大恶,恐怕不可以吧?”
秋,秋,哀姜至。公使宗妇觌,用币,非礼也。御孙曰:「男贽大者玉帛,小者禽鸟,以章物也。女贽不过榛栗枣修,以告虔也。今男女同贽,是无别也。男女之别,国之大节也。而由夫人乱之,无乃不可乎!」至。公使宗妇觌,用币,非礼也。御孙曰:「男贽大者玉帛,小者禽鸟,以章物也。女贽不过榛栗枣修,以告虔也。今男女同贽,是无别也。男女之别,国之大节也。而由夫人乱之,无乃不可乎!」
秋,哀姜来鲁国,庄公让同宗的妇人进见,用丝织品为礼物,不符合社会行为规范。御孙说:“男子进见的礼物,大的送玉帛,小的送禽鸟,以彰明礼物等级。女子进见的礼物,不过是榛子、粟子、枣子、干肉,以表示诚心。如今男女都是同样的进见礼物,就是没有分别。男女的区别,是国家的大法则。而由夫人弄乱了,恐怕不可以吧?”
晋晋士蒍又与群公子谋,使杀游氏之二子。士蒍告晋侯曰:「可矣。不过二年,君必无患。」又与群公子谋,使杀游氏之二子。士蒍告晋侯曰:「可矣。不过二年,君必无患。」
晋国士蒍又与群公子计谋,派人杀死游氏的两个儿子。士蒍告诉晋侯说:“可以了,不超过两年,君主必然没有忧患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