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公十七年
左丘明
《左传》
庚午,公元前591年。杞桓公四十六年,楚庄王二十三年,鲁宣公十八年,齐顷公四年,曹宣公四年,晋景公九年
【经】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,许男锡我卒。丁未,蔡侯申卒。夏,葬许昭公。葬蔡文公。六月癸卯,日有食之。己未,公会晋侯、卫侯、曹伯、邾子同盟于断道。秋,公至自会。冬十有一月壬午,公弟叔肸卒。
【传】十七年春,晋侯使郤克征会于齐。齐顷公帷妇人,使观之。郤子登,妇人笑于房[1]。献子怒,出而誓曰:「所不此报,无能涉河!」献子先归,使栾京庐待命于齐,曰:「不得齐事,无覆命矣。」郤子至,请伐齐,晋侯弗许。请以其私属,又弗许。
齐侯使高固、晏弱、蔡朝、南郭偃会。及敛盂,高固逃归。夏,会于断道,讨贰也。盟于卷楚,辞齐人。晋人执晏弱于野王,执蔡朝于原,执南郭偃于温。苗贲皇使,见晏桓子,归言于晋侯曰:「夫晏子何罪?昔者诸侯事吾先君,皆如不逮,举言群臣不信,诸侯皆有贰志。齐君恐不得礼,故不出,而使四子来。左右或沮[2]之,曰:『君不出,必执吾使。』故高子及敛盂而逃。夫三子者曰:『若绝君好,宁归死焉。』为是犯难而来,吾若[3]善逆[4]彼以怀来者。吾又执之,以信齐沮,吾不既过矣乎?过而不改,而又久之,以成其悔,何利之有焉?使反者得辞,而害来者,以惧诸侯,将焉用之?」晋人缓之,逸。
秋八月,晋师还。
范武子将老,召文子曰:「燮乎!吾闻之,喜怒以类者鲜,易者实多。《诗》曰:『君子如怒,乱庶遄沮;君子如祉[5],乱庶遄已。』君子之喜怒,以已乱也。弗已者,必益之。郤子其或者欲已乱于齐乎?不然,余惧其益之也。余将老,使郤子逞其志,庶有豸[6]乎?尔从二三子唯敬。」乃请老,郤献子为政。
冬,公弟叔肸卒。公母弟也。凡大子之母弟,公在曰公子,不在曰弟。凡称弟,皆母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