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公七年

左丘明 《左传》

【背景】周庄王十年、齐襄十一年、晋缗十八年、曲沃武公二十九年、卫惠十三年、蔡哀八年、郑厉十四年、子仪七年、曹庄十五年、陈宣六年、杞靖十七年、宋闵五年、秦武十一年、楚文三年、许穆十一年。甲午,公元前687年。


【经】七年春,夫人姜氏会齐侯于

夏四月辛卯,夜,恒星不见。夜中,星陨如雨。[1]

秋,大水。

无麦、苗。

冬,夫人姜氏会齐侯于


【传】七年春,文姜会齐侯于防,齐志也。

夏,恒星不见,夜明也。星陨如雨,与雨偕也。

秋,无麦苗,不害嘉谷也。



【作品赏析】

rZprLT(G: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