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公十一年

左丘明 《左传》

【背景】周桓王十九年、齐僖三十年、晋缗四年、曲沃武公十五年、卫宣十八年、蔡桓十四年、郑庄四十三年、曹庄公射姑元年、陈厉六年、杞靖三年、宋庄九年、秦出子三年、楚武四十年。庚辰,公元前701年。


【经】十有一年春正月,齐人、卫人、郑人盟于恶曹。

夏五月癸未,郑伯寤生卒。

秋七月,葬郑庄公。

九月,宋人执郑祭仲归于郑。郑忽出奔卫。

柔会宋公、陈侯、蔡叔盟于折。

公会宋公于夫钟

冬十月有二月,公会宋公于


【传】十一年春,齐、卫、郑、宋盟于恶曹。

楚屈瑕将盟人军于蒲骚,将与伐楚师。莫敖患之。斗廉曰:「郧人军其郊,必不诫,且日虞四邑之至也。君次于郊郢,以御四邑。我以锐师宵加于郧,郧有虞心而恃其城,莫有斗志。若败郧师,四邑必离。」莫敖曰:「盍请济师于王?」对曰:「师克在和,不在众。商、周之不敌,君之所闻也。成军以出,又何济焉?」莫敖曰:「卜之?」对曰:「卜以决疑,不疑何卜?」遂败郧师于蒲骚,卒盟而还。

郑昭公之败北戎也,齐人将妻之,昭公辞。祭仲曰:「必取之。君多内宠,子无大援,将不立。三公子皆君也。」弗从。

夏,郑庄公卒。

初,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,庄公使为卿。为公娶邓曼,生昭公,故祭仲立之。宋雍氏女于郑庄公,曰雍姞,生厉公。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,故诱祭仲而执之,曰:「不立突,将死。」亦执厉公而求赂焉。祭仲与宋人盟,以厉公归而立之。

秋九月丁亥,昭公奔卫。己亥,厉公立。



【作品赏析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