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公七年

左丘明 《左传》

戊寅,公元前583年。杞桓公五十四年,齐顷公十二年,曹宣公十二年,晋景公十七年

【经】七年春王正月,鼷鼠食郊牛角,改卜牛。鼷鼠又食其角,乃免牛。吴伐郯。夏五月,曹伯来朝。不郊,犹三望。秋,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。公会晋侯、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子、杞伯救郑。八月戊辰,同盟于马陵。公至自会。吴入州来。冬,大雩。卫孙林父出奔晋。

【传】七年春,吴伐郯,郯成。季文子曰:「中国不振旅,蛮夷入伐,而莫之或恤,无吊[1]者也夫!《诗》曰:『不吊昊天,乱靡有定。』其此之谓乎!有上不吊,其谁不受乱?吾亡无日矣!」君子曰:「如惧如是,斯不亡矣。」

子良成公以如晋,见,且拜师。

夏,曹宣公来朝。

秋,楚子重伐郑,师于。诸侯救郑。郑共仲、侯羽军楚师,囚郧公钟仪,献诸晋。

八月,同盟于马陵,寻虫牢之盟,且莒服故也。

晋人以钟仪归,囚诸军府。

楚围宋之役,师还,子重请取于申、以为赏田,王许之。申公巫臣曰:「不可。此申、吕所以邑也,是以为赋,以御北方。若取之,是无申、吕也。晋、郑必至于汉。」王乃止。子重是以怨巫臣。子反欲取夏姬,巫臣止之,遂取以行,子反亦怨之。及共王即位,子重、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、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,而分其室。子重取子阎之室,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,子反取黑要与清尹之室。巫臣自晋遗二子书,曰:「尔以谗慝贪婪事君,而多杀不辜。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。」

巫臣请使于吴,晋侯许之。吴子寿梦说之。乃通吴于晋。以两之一卒[2]适吴,舍偏两之一[3]焉。与其射御,教吴乘车,教之战陈,教之叛楚。置其子狐庸焉,使为行人于吴。吴始伐楚,伐、伐徐。子重奔命。马陵之会,吴入州来。子重自郑奔命。子重、子反于是乎一岁七奔命。蛮夷属于楚者,吴尽取之,是以始大,通吴于上国。

卫定公孙林父。冬,孙林父出奔晋。卫侯如晋,晋反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