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公十八年

左丘明 《左传》

辛未,公元前590年。杞桓公四十七年,齐顷公五年,曹宣公五年,晋景公十年

【经】十有八年春,晋侯、卫世子臧伐齐。公伐杞。夏四月。秋七月,邾人伐鄫子于。甲戌,楚子卒。公孙归父如晋。冬十月壬戌,公薨于路寝。归父还自晋,至笙。遂奔齐。

【传】十八年春,晋侯、卫大子臧伐齐,至于阳谷。齐侯会晋侯盟于缯,以公子强为质于晋。晋师还,蔡朝、南郭偃逃归。

夏,公使如楚乞师,欲以伐齐。

秋,邾人戕鄫子于鄫。凡自内虐其君曰弑,自外曰戕。

楚庄王卒。楚师不出,既而用晋师,楚于是乎有蜀之役。

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,有宠,欲去三桓,以张公室。与公谋而聘于晋,欲以晋人去之。冬,公薨。季文子言于朝曰:「使我杀适立庶以失大援者,仲也夫。」臧宣叔怒曰:「当其时不能治也,后之人何罪?子欲去之,许请去之。」遂逐东门氏。子家还,及笙,坛[1]帷,覆命于介[2]。既覆命,袒[3]、括发[4],即位哭,三踊[5]而出。遂奔齐。书曰「归父还自晋。」善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