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公十七年
左丘明
《左传》
【背景】周庄王二年、齐襄三年、晋缗十年、曲沃武公二十一年、卫惠五年、黔牟元年、蔡桓二十年、郑厉六年、昭二年、曹庄七年、陈庄五年、杞靖九年、宋庄十五年、秦武三年、楚武四十六年、许穆二年。丙戌,公元前695年。
【经】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,公会齐侯、纪侯盟于黄。
夏五月丙午,及齐师战于奚。
六月丁丑,蔡侯封人卒。
秋八月,蔡季自陈归于蔡。
癸巳,葬蔡桓侯。
及宋人、卫人伐邾。
冬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
【传】十七年春,盟于黄,平[1]齐、纪,且谋卫故也。
乃邾仪父盟于趡,寻蔑之盟也。
夏,及齐师战于奚,疆事也。于是齐人侵鲁疆,疆吏来告,公曰:「疆场之事,慎守其一,而备其不虞。姑尽所备焉。事至而战,又何谒焉?」
蔡桓侯卒。蔡人召蔡季于陈。
秋,蔡季自陈归于蔡,蔡人嘉之也。
伐邾,宋志也。
冬十月朔[2],日有食之。不书日,官失之也。天子有日官,诸侯有日御。日官居卿以厎[3]日,礼也。日御不失日,以授百官于朝。
初,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,昭公恶之,固谏,不听,昭公立,惧其杀己也。辛卯,弑昭公,而立公子亹。
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。公子达曰:「高伯其为戮乎?复恶已甚矣。」
【作品赏析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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