哀公二十五年

左丘明 《左传》

壬申,公元前469年

【传】二十五年夏五月庚辰,卫侯出奔宋。卫侯为灵台于藉圃,与诸大夫饮酒焉。褚师声子袜而登席,公怒,辞曰:「臣有疾,异于人。若见之,君将之,是以不敢。」公愈怒,大夫辞之,不可。褚师出,公戟其手,曰:「必断而足。」闻之,褚师与司寇亥乘,曰:「今日幸而后亡。」公之入也,夺南氏邑,而夺司寇亥政。公使侍人纳公文懿子之车于池。

初,卫人翦夏丁氏,以其帑赐彭封弥子。弥子饮公酒,纳夏戊之女,嬖,以为夫人。其弟期,大叔疾之从孙甥也,少畜于公,以为司徒。夫人宠衰,期得罪。公使三匠久。公使优狡盟拳弥,而甚近信之。故褚师比、公孙弥牟、公文要、司寇亥、司徒期因三匠与拳弥以作乱,皆执利兵,无者执斤。使拳弥入于公宫,而自大子疾之宫噪以攻公。鄄子士请御之。弥援其手,曰:「子则勇矣,将若君何?不见先君乎?君何所不逞欲?且君尝在外矣,岂必不反?当今不可,众怒难犯,休而易间也。」乃出。将适蒲,弥曰:「晋无信,不可。」将适鄄,弥曰:「齐、晋争我,不可。」将适泠,弥曰:「鲁不足与,请适城锄以钩越,越有君。」乃适城锄。弥曰:「卫盗不可知也,请速,自我始。」乃载宝以归。

公为支离之卒,因祝史挥以侵卫。卫人病之。懿子知之,见子之,请逐挥。文子曰:「无罪。」懿子曰:「彼好专利而妄。夫见君之入也,将先道焉。若逐之,必出于南门而适君所。夫越新得诸侯,将必请师焉。」挥在朝,使吏遣诸其室。挥出,信,弗内。五日,乃馆诸外里,遂有宠,使如越请师。

六月,公至自越。季康子、孟武伯逆于五梧。郭重仆,见二子,曰:「恶言多矣,君请尽之。」公宴于五梧,武伯为祝,恶郭重,曰:「何肥也!」季孙曰:「请饮彘也。以鲁国之密迩仇雠,臣是以不获从君,克免于大行,又谓重也肥。」公曰:「是食言多矣,能无肥乎?」饮酒不乐,公与大夫始有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