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公十八年

左丘明 《左传》

【背景】周惠王元年、齐桓十年、晋献公诡诸元年、卫惠二十四年、蔡哀十九年、郑厉二十五年、曹庄二十六年、陈宣十七年、杞共五年、宋桓六年、秦德二年、楚文十四年、许穆二十二年。乙巳,公元前676年。


【经】十有八年春王三月,日有食之。

夏,公追戎于济西。

秋,有蜮。

冬十月。


【传】十八年春,虢公、晋侯朝王,王飨醴,命之宥,皆赐玉五珏,马三匹。非礼也。王命诸侯,名位不同,礼亦异数,不以礼假人。

虢公、晋侯、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。陈妫归于京师,实惠后。

夏,公追戎于济西。不言其来,讳之也。

秋,有蜮,为灾也。

初,楚武王克权,使斗缗尹之。以叛,围而杀之。迁权于那处,使阎敖尹之。

及文王即位,与巴人伐申而惊其师。巴人叛楚而伐那处,取之,遂门于楚。阎敖游涌而逸。楚子杀之,其族为乱。冬,巴人因之以伐楚。



【作品赏析】

-4FL@0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