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 君子篇

天子无妻[1],告人无匹也。四海之内无客礼,告无适也[2]。足能行,待相者然后进[3];口能言,待官人然后诏。不视而见,不听而聪,不言而信,不虑而知,不动而功,告至备也[4]。天子也者,埶至重,形至佚,心至愈[5],志无所诎[6],形无所劳,尊无上矣。诗曰[7]:“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[8],莫非王臣。”此之谓也。

圣王在上,分义行乎下,则士大夫无流淫之行,百吏官人无怠慢之事,众庶百姓无奸怪之俗,无盗贼之罪,莫敢犯上之大禁[9]。天下晓然皆知夫盗窃之不可以为富也[10],皆知夫贼害之不可以为寿也,皆知夫犯上之禁不可以为安也。由其道,则人得其所好焉,不由其道,则必遇其所恶焉。是故刑罚綦省而威行如流,世晓然皆知夫为奸则虽隐窜逃亡之由不足以免也[11],故莫不服罪而请。书云:“凡人自得罪[12]。”此之谓也。

故刑当罪则威,不当罪则侮;爵当贤则贵,不当贤则贱。古者刑不过罪,爵不踰德。故杀其父而臣其子,杀其兄而臣其弟。刑罚不怒罪[13],爵赏不踰德,分然各以其诚通[14]。是以为善者劝,为不善者沮;刑罚綦省,而威行如流,政令致明而化易如神[15]。传曰:“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[16]。”此之谓也。

乱世则不然:刑罚怒罪,爵赏踰德,以族论罪,以世举贤。故一人有罪,而三族皆夷[17],德虽如舜,不免刑均,是以族论罪也。先祖当贤[18],后子孙必显,行虽如桀纣,列从必尊,此以世举贤也。以族论罪,以世举贤,虽欲无乱,得乎哉?诗曰[19]:“百川沸腾,山冢崒崩[20],高岸为谷,深谷为陵[21]。哀今之人,胡憯莫惩[22]!”此之谓也。

论法圣王,则知所贵矣;以义制事,则知所利矣;论知所贵,则知所养矣;事知所利,则动知所出矣。二者是非之本,得失之原也。故成王之于周公也[23],无所往而不听,知所贵也。桓公之于管仲也[24],国事无所往而不用,知所利也。吴有伍子胥而不能用[25],国至于亡,倍道失贤也。故尊圣者王,贵贤者霸,敬贤者存,慢贤者亡,古今一也。故尚贤,使能,等贵贱,分亲疏,序长幼,此先王之道也。故尚贤使能,则主尊下安;贵贱有等,则令行而不流[26];亲疏有分,则施行而不悖[27];长幼有序,则事业捷成而有所休。故仁者,仁此者也[28];义者,分此者也[29];节者,死生此者也;忠者,惇慎此者也[30]。兼此而能之备矣。备而不矜,一自善也,谓之圣。不矜矣,夫故天下不与争能,而致善用其功。有而不有也,夫故为天下贵矣。诗曰[31]:“淑人君子,其仪不忒;其仪不忒,正是四国。”此之谓也。



【作品赏析】

本题所称“君子”指天子(参见第十九篇注)。篇中章主要论述了为君之道,认为天子要统治天下。必须摒弃“刑罚怒罪,爵赏逾德,以族论罪,以世举贤”的做法,而应该“论法圣王”,“以义制事”,“尚贤使能,等贵贱,分亲疏,序长幼”,“刑当罪”,“爵当贤”,只有这样,才能造成一种安定的政治局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