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 致士篇

衡听、显幽、重明、退奸、进良之术[1]:朋党比周之誉,君子不听;残贼加累之谮[2],君子不用;隐忌雍蔽之人[3],君子不近;货财禽犊之请[4],君子不许。凡流言、流说、流事、流谋、流誉、流愬,不官而衡至者[5],君子慎之,闻听而明誉之[6],定其当而当[7],然后士其刑赏而还与之[8]。如是则奸言、奸说、奸事、奸谋、奸誉、奸愬,莫之试也;忠言、忠说、忠事、忠谋、忠誉、忠愬,莫不明通,方起以尚尽矣[9]。夫是之谓衡听、显幽、重明、退奸、进良之术。

川渊深,而鱼鳖归之;山林茂,而禽兽归之;刑政平,而百姓归之;礼义备,而君子归之。故礼及身,而行修;义及国,而政明。能以礼挟而贵名白[10],天下愿,令行禁止,王者之事毕矣。诗曰[11]:“惠此中国,以绥四方。”此之谓也。川渊者,鱼龙之居也,山林者、鸟兽之居也,国家者、士民之居也。川渊枯、则鱼龙去之,山林险,则鸟兽去之,国家失政、则士民去之。无土则人不安居,无人则土不守,无道法则人不至,无君子则道不举。故土之与人也,道之与法也者,国家之本作也[12]。君子也者,道法之摠要也,不可少顷旷也。得之则治,失之则乱;得之则安,失之则危;得之则存,失之则亡,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,有君子而乱者,自古及今,未尝闻也。传曰“治生乎君子,乱生于小人。”此之谓也。

得众动天。美意延年。诚信如神,夸诞逐魂[13]

人主之害,不在乎不言用贤,而在乎不诚必用贤[14]。夫言用贤者,口也;却贤者,行也,口行相反,而欲贤者之至,不肖者之退也,不亦难乎!夫耀蝉者[15],务在明其火,振其树而已;火不明,虽振其树,无益也。今人主有能明其德者,则天下归之,若蝉之归明火也。

临事接民,而以义变应,宽裕而多容,恭敬以先之,政之始也;然后中和察断以辅之,政之隆也;然后进退诛赏之[16],政之终也。故一年与之始,三年与之终。用其终为始,则政令不行,而上下怨疾,乱所以自作也[17]。书曰[18]:“义刑义杀;勿庸以即[19],女惟曰:未有顺事[20]。”言先教也。

程者物之准也,礼者节之准也[21]。程以立数,礼以定伦。德以叙位,能以授官。凡节奏欲陵[22],而生民欲宽。节奏陵而文,生民宽而安。上文下安,功名之极也,不可以加矣。

君者、国之隆也,父者、家之隆也。隆一而治,二而乱。自古及今,未有二隆争重,而能长久者。

[23]博习:博学。与[yù 音誉]:参与。[24]耆[qí 音齐]:六十岁。 艾:五十岁。这句指学了能贯彻到行动中。 陵:超越。不陵:指遵守。引诗见《诗·大雅·抑》。



【作品赏析】

本篇主要论述了招引贤士的方法,如“刑政平”、“礼义备”、“明其德”等等。篇中同时也强调了贤士对于国家治乱的重要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