僖公二十六年

左丘明 《左传》

【背景】周襄王十九年、齐孝九年、晋文三年、卫文二十六年、蔡庄十二年、郑文三十九年、曹共十九年、陈穆十四年、杞桓三年、宋成三年、秦穆二十六年、楚成三十八年、许僖二十二年。丁亥,公元前634年。


【经】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,己未,公会莒子、卫宁速盟于。齐人侵我西鄙,公追齐师,至,弗及。夏,齐人伐我北鄙。卫人伐齐。公子遂如楚乞师。秋,楚人灭夔,以夔子归。冬,楚人伐宋,围。公以楚师伐齐,取。公至自伐齐。


【传】二十六年春,王正月,公会莒兹㔻公、宁庄子盟于向,寻洮之盟也。

齐师侵我西鄙,讨是二盟也[1]

夏,齐孝公伐我北鄙。卫人伐齐,洮之盟故也。

公使展喜犒师,使受命于展禽。齐侯未入竟,展喜从之,曰:「寡君闻君亲举玉趾,将辱于敝邑,使下臣犒执事。」齐侯曰:「鲁人恐乎?」对曰:「小人恐矣,君子则否。」齐侯曰:「室如县罄,野无青草,何恃而不恐[2]?」对曰:「恃先王之命。昔周公、大公股肱周室,夹辅成王。成王劳之而赐之盟,曰:『世世子孙,无相害也。』载在盟府,大师职之。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,弥缝其阙,而匡救其灾,昭旧职也。及君即位,诸侯之望曰:『其率桓之功。』我敝邑用不敢保聚,曰:『岂其嗣世九年而弃命废职,其若先君何?』君必不然。恃此以不恐。」齐侯乃还。

东门襄仲、臧文仲如楚乞师,臧孙见子玉而道之伐齐、宋,以其不臣也。

夔子不祀祝融与鬻熊,楚人让之,对曰:「我先王熊挚有疾,鬼神弗赦而自窜于夔。吾是以失楚,又何祀焉?」秋,楚成得臣、斗宜申帅师灭夔,以夔子归。

宋以其善于晋侯也,叛楚即晋。冬,楚令尹子玉、司马子西帅师伐宋,围缗。

公以楚师伐齐,取谷。凡师,能左右之曰以。置桓公子于谷,易牙奉之以为鲁援。楚申公叔侯戍之。桓公之子七人,为七大夫于楚。



【作品赏析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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